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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民政局实施“加减乘除”,推进基层减负增效

发布时间:2024-05-17   浏览量:    来源:

在社区力量上做“加法”。一是补充社区专职队伍。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,自去年以来村民委员会补选4人,城市社区补选7人,充实了村社区工作队伍。二是组织开展社工证考试培训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层人员参加社工证考前培训,目前在社区专职工作者中培育持证社工64人。三是发展社区社会组织。目前,我区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共24个,其中单独成立党支部13个,联合成立党支部11个,覆盖40个社会组织,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83.33%。全区48家社会组织依托镇(街道)划分4个片区,由非公党建工作指导站具体统筹,按照“隶属为主、地域相邻、行业相近、便于管理”的原则细分为26个小网格,共选派26名党建工作指导员,做到“一人一网格”。四是组建社区志愿服务队。指导各社区引导辖区党员、退休干部、热心群众等参加志愿服务,确保21个城市社区均有志愿服务队伍,有效拓展社区服务力量。

在社区事务上做“减法”。一是规范证明出具。印发《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指导清单(第三批)》等四个清单的通知文件,规范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12项,规定村(社区)依法出具清单13项,详细制定了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,对证明事项出具统一了样本格式,明确办理(申请)条件、材料及流程,切实理顺了“证明出具”乱象。二是精简机制牌子。根据市委组织部《关于开展村级组织挂牌整治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区民政局与组织部门完成了村社区规范挂牌,实现了全区42个村和社区挂牌规范标准,社区牌子多、乱、杂现象得到明显改善。

在社区治理上做“乘法”。一是完善基层组织配套。区民政局印发《关于转发<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()民委员会配套组织建设的通知>的通知》,依法推进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的建设工作,配套建立人民调解、治安保卫、公共卫生、妇女和儿童工作、环境和物业管理等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。二是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。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》,依法完善村务公开目录,明确公开内容,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,全面打造“阳光”村务。制定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工作指南,指导村社区开展协商议事工作。

在社区职责上做“除法”。一是明晰社区职责。印发《村(社区)出具证明事项指导清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》,明晰村(社区)出具证明事项指导清单7条。二是落实部门分工。印发《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、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的通知》,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办公场所挂牌目录,明晰各部门职责,推动形成共治共管合力。

 

(区民政局  李佩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