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4-05-17 浏览量: 来源:
日前,司法部发布《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决定》,区法律援助中心徐作兵同志被授予“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徐作兵同志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十多年,现任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。自工作以来,徐作兵始终坚持“法援为民”的服务宗旨,立足本职工作,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,为困难群众纾困解难。近十年来,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3837件,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,获得受援群众普遍赞誉。
区法律援助中心组建30名法律援助队伍,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,承办的法援典型案例多次获司法部采用,法援案件质量在省市评比中优良率95%以上。区法律援助中心也先后获得“安徽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”“安徽省文明行业优质服务优秀品牌”“安徽省政务服务系统最佳服务窗口”“安徽省巾帼文明岗”“淮南市文明示范窗口”“八公山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”等荣誉称号。
(区司法局 供稿)